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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依据:
《常州市市本级新业态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关于调整我市市本级新业态从业人员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1、行业牵头管理
实施过程中,需经行业协会或主管部门认可审核后,方可参加。
2、参保范围可控
本地户籍(3204)女40周岁、男50周岁以下人员按规定参加五险,其他人员可优先参加工伤保险,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除外。
3、人员动态管理
用人单位按照实际用工情况,确定参保人数并一次性缴清一个参保周期内的工伤保险费。参保单位在参保周期内,可以变更、增减参保人员,增加的人员超过初次申报人数的10%以上的部分,需补缴相应的工伤保险费。
4、待遇标准有保障
参保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后,在参保期间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按照国家和江苏省的工伤保险政策执行。
参保方式:按年度参保(2022年7月-2022年12月)
缴费内容:工伤险费用+意外险费用(商保)
缴费标准:工伤保费102元(22年7月-22年12月)
商保意外险保费50元/年/人(22年7月-23年6月)
时间:2022年6月22日-2022年6月24日
地点:市政务服务中心1-1A区22号窗口
参保详询秘书处张老师:0519 -68859423